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“18条”出台,从规则、渠道、环境寻求突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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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“18条”出台,从规则、渠道、环境寻求突破
2023-12-12 22:06:00
当前,我国外贸发展仍面临不确定因素,但11月外贸出口在下半年首次增速回正,体现出向好的趋势。此前,国常会提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,目前最新措施正式印发,明确宏观政策风向,旨在扩大内需、稳定企业、促进经济发展。
  12月11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提出18条工作措施,主要涉及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、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、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、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5方面。
  “内外贸一体化发展”具体是什么?政策加码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有怎样的意义?商务部研究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白明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,内外贸一体化不是强调“趋同”,而是相互适应与相互对接。一方面,我国扩大制度型开放、积极对接国际贸易规则,这对内外贸一体化提出了具体要求;另一方面,外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不易,出口转内销需要制度适应,也需要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、市场渠道对接的优化。
  内外贸一体化在发展过程中涉及宏观、微观两个维度。在受访专家看来,宏观层面,需要国家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、检验认证衔接、监管衔接,帮助企业降低市场转换的制度成本;微观层面,要帮助企业适应内外贸市场渠道、发展环境,在不同市场上进行资源配置、提升效率,也涉及跨境电商、物流互联互通等具体内容。
  帮助企业降低市场转换的制度成本
  《若干措施》第一个政策方向就是“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”,4条相关的具体措施分别是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、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、促进内外贸监管衔接和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。
  为何规则制度衔接融合对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十分重要?
  长久以来,我国内外贸经营指向相对分割,一些企业内外贸融合发展仍需克服内外贸税收政策与结算模式不同、标准认证体系不同、业务模式不同、监管标准与执行不同等难题。
  12月上旬,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学术顾问、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在《直面不确定性:民营经济的生存与创新》研讨会上表示,中国内外贸几十年呈现“两张皮”,出去和进来的制度规则不协调,“这使得中国企业做外贸的做不来内贸,做内贸的做不来外贸,本身就丧失了很多产能。下一阶段,不管是做线上还是线下贸易,一定要在内外贸一体化上下功夫,进行制度性的改革。”
  浙江工商大学中非经贸研究院院长赵浩兴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,从中国贸易经济的发展逻辑看,原本内贸是在紧缺经济背景下搞活市场,外贸是为了开拓国际市场赚外汇,此前计划导向较强,但企业先生产后贸易的传统商贸模式当前面临很大的制约。
  “当前不少企业的品牌力、营销力、流通力都比较弱,无论国内大循环还是国内国际双循环,都面临内贸不畅、外贸不强的现状。因此需要加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,持续锻造企业内生发展动力,也涉及调整商务管理中内外贸分离的制度模式。”赵浩兴说。
  中国(深圳)综合开发研究院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研究所所长王国文认为,从消费结构看,国内很多制造业生产的产品供应外贸,国内反而难以直接消费这些产品,制造的优势难以转为消费的繁荣,这就涉及内外贸不接轨的问题。
  《若干措施》还强调,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,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,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,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。这与此前国常会上提出的“切实打通阻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关键堵点,助力企业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顺畅切换。”一致,旨在帮助企业降低市场转换的制度成本。
  此前,国常会上就明确提出,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,《若干措施》又进一步扩充了表述,提出优化同线同标同质(以下称“三同”)产品认定方式等具体措施。
  “同线同标同质”指内外贸产品在相同生产线以相同标准来生产,针对国内市场的产品质量要求要对标面向国外市场的产品质量要求。这一提法说明当前我国企业生产供应能力逐步提升,能够实现“同线同标同质”基本的门槛和要求。
  “在内外贸一体化下,可以理解为,中国企业把国内市场作为企业营销战略全球市场的中国分市场,经营主体可以面向更加整合的市场,持续拓展产品销路。”白明表示。
  优化内外贸市场渠道、发展环境
  除了着重强调内外贸一体化制度衔接,《若干措施》也提出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、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的支持措施,提出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的发展路径: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、培育企业和产业集群,也加强品牌建设。
  “内外贸一体化的根本是提高企业的贸易营销、品牌服务能力。面向复杂的国际市场,内贸企业缺乏国际的营销能力,面向不断提质增效的国内市场,中国企业也缺乏流通供应链的能力,内外贸一体化核心是改变弱外贸、弱营销的内贸体系,增强内生的能级和动力。”赵浩兴说。
  2022年5月,商务部等14个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》。2023年1月,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公布,北京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广东、湖南、重庆、新疆等9个地区入围。今年5月,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部际工作机制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,随后,天津、重庆、青海、山东等多地发布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相关措施。
  且早在2022年1月,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《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》,当时要求提升经营主体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,激发内生发展动力,到2025年,经营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,内外联通网络更加完善,实现内外贸高效运行、融合发展。
  今年的外贸形势依然复杂,但积极因素也在出现。根据海关总署公布数据,今年前11个月,我国进出口总值为37.96万亿元人民币,与去年同期持平,11月单月出口增长1.7%,是进入今年下半年之后的首次出口转正。
  如何加快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,又需要在哪些方面持续发力?
  在白明看来,无论是外贸体制还是内贸体制,都存在相应的条件,不能忽略市场本身的差异性特征,要强调“对接”而不是直接“趋同”,在外贸市场上也存在欧美、东南亚、非洲市场的不同体制,要按照市场规律来对接,根据不同市场的不同发展阶段,也需要有明确议题。
 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了具体的一些议题,包括深化共建“一带一路”、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等框架下检验检疫、认证认可国际合作。推动内地和港澳地区检测认证规则对接和结果互信互认,推进“湾区认证”等。
  在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、支持内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和发挥平台交流对接作用。尤其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方面,支持内贸企业采用跨境电商、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。
  在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加强知识产权保护、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、提升物流便利性、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。尤其提出,加快发展沿海和内河港口铁水联运,拓展主要港口国内国际航线和运输服务辐射范围。
  王国文认为,从物流方面看,例如,大湾区的港口机场货运中,外贸运输占很大比例,港口机场开辟很多外贸航线,但与珠三角内地的连接度仍然比较弱,随着内外贸一体化加快发展,未来可能改变港口和航运的结构。
  在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的发展路径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,促进“跨境电商+产业带”模式发展,引导产业向中西部、东北地区梯度转移,提升中西部等地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。
  在王国文看来,这涉及物流的连接度支撑起产业梯度转移的问题,例如西安、成都等城市做强铁路港、降低物流成本,能够提升区域发展贸易的比较优势,“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中,物流要发挥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,缩短交付时间、降低交付成本,提高贸易便利化的程度和水平。”
(文章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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